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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祿豐市法院:“一站式”調處服務,多方聯動解民憂
發(fā)布時間:2024-09-25  責任編輯:汪雨春

今年以來,楚雄州祿豐市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依托交通事故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處中心,不斷優(yōu)服務、精業(yè)務、提效能,在整合資源力量上求“實”,在提升調處質效上謀“新”,形成齊抓共管、多元化解矛盾糾紛的“大調解”格局。

“專”字當頭,打造新品牌

中心構建了市委、市政府“穿針引線”、政法主戰(zhàn)“激活引擎”、部門協作“同頻共振”、公眾參與“錦上添花”全閉環(huán)工作模式,從司法便民利民、矛盾源頭預防、糾紛前端化解、訴訟速裁快審、理賠方便快捷五個維度對訴源治理工作作出頂層設計部署。從布局謀篇到精耕細作、從夯實壘臺到立柱架梁,不斷完善涉交通事故類案件化解“精、專、快”模式,通過搭建平臺、明晰職能職責、規(guī)范制度流程,整合全市政法單位專業(yè)力量和社會有關方面資源,將政治過硬、業(yè)務精湛的工作人員安排到中心工作。

通過集中審理,簡案快辦、輕案速辦,推動道交糾紛專業(yè)辦、集中辦、快速辦。對涉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在“簡流程不減權利”的基礎上,政法各單位通過集中送案、集中審理、集中宣判的方式,縮短案件在公檢法辦案部門之間流轉的周期,實現在一個中心便可完成全部訴訟流程。針對交通事故糾紛當事人最關心的責任劃分、理賠項目、賠償標準、計算方式問題,中心堅持從定責到調解、從訴訟到判決、從執(zhí)行到賠付,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個標準管到底,確保案件程序合法、結果公正。全市涉交通事故糾紛訴訟刑事案件結案率達100%,交通事故案件平均辦案周期從成立初的27天縮短至9天。

“和”字為標,構建新格局

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交通事故糾紛調解難、訴訟程序復雜、執(zhí)行周期長等問題,中心立足群眾司法需求,把“調”字貫穿始終,構建了“現場申請、現場處理、現場司法確認、現場明確理賠期限”一鏈式調處服務閉環(huán)。交通事故發(fā)生后,由交管部門立足職能職責開展調查認定事故責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證明書,第一時間組織前期行政調解,把交通事故糾紛努力化解在前端。調解不成功的,引導到調處服務中心調處,根據糾紛具體情形,從調解委員會、相關職能部門委派調解員開展免費調解,打破部門之間資源和信息壁壘,推動交通事故糾紛“一站結”,通過幫助糾紛當事人細算親情、信譽、時間、經濟、風險“五筆賬”,提出切實可行的調解措施和賠償方案,引導當事人選擇成本低、效率高的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最大程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減輕群眾訴訟負擔。對未達成調解協議的,及時引導申請司法調解或向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提起訴訟。

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接到案件后,根據案件情形和當事人訴求,優(yōu)先開展訴前司法調解,現場出具調解書,對調解無果的及時立案審理,在審理過程中視情況再次組織訴中調解;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按速裁程序或簡易程序快審快判、當庭宣判,并依法監(jiān)督執(zhí)行。該流程由被動受理向主動服務,零散調解向源頭治理,單一部門向多元化解的巨大轉變,有效推動了交通事故矛盾糾紛源頭化解。

“實”字為本,探索新模式

堅持把優(yōu)化調解服務和普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貫穿于工作全過程,做到事前講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不斷提升道交安全綜合治理實效。不斷延伸司法觸角,強化智慧賦能,結合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實際和意愿,采取“線上+線下”雙重調解模式,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訴訟代理、司法鑒定等法律援助,通過電話、微信、智慧法院平臺等開展線上調解、開庭、送達和簽訂調解協議,打通司法服務“最后一公里”。

  

與此同時,交通巡回法庭結合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到少數民族聚居區(qū)開展專項普法活動,組織駕考人員、重點駕乘人員、違法違章駕駛員到調處服務中心旁聽調解和庭審。通過以案釋法、以案普法,做到“處理一次事故、化解一起糾紛、辦理一起案件、宣傳一次法律、教育一批人員、警示震懾一片”,實現糾紛調處和法治宣傳“1+1>2”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