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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騰沖市:“法院+人社+律師”聯合調解,為32名勞動者解“薪”愁
發(fā)布時間:2024-10-16  責任編輯:汪雨春

近日夜間,保山市騰沖市人民法院設立于騰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薪酬糾紛訴前調解工作室內擠滿了人。法院干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及特邀調解律師舉著手電筒,有條不紊地核對著各項信息,“抽絲剝繭”厘清法律關系,幫32名農民工員工化解煩“薪”事。

董某、許某等32名工人于2022年2月至2023年12月期間為某客棧員工宿舍進行裝修,裝修結束后,有80余萬元的勞務工資一直被拖欠。董某等人多次催要無果后,到騰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jiān)察大隊反映情況。騰沖市法院薪酬糾紛訴前調解工作室的干警了解情況后,主動協助開展訴前調解工作,并邀請?zhí)匮{解律師參與調解。經調查了解,某客棧將員工宿舍裝修工程交給鄒某進行施工,鄒某又將該工程分包給李某。施工過程中,李某聘請了董某、許某等32名工人為其施工。工程完工后,某客棧對裝修工程進行結算確認,并將全款支付給鄒某,鄒某向李某支付200余萬元勞務費后,剩余20余萬元未支付,李某卻以各種理由遲遲未給工人結算工資。

了解案情后,考慮到該案人數較多、案涉金額較大,如不能妥善解決,可能會衍生出更多案件,導致雙方矛盾進一步激化。騰沖市法院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決定合力推動案件訴前化解。調解當天,法院干警和調解員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仔細分析雙方爭議焦點,根據雙方提交的證據材料及陳述的事實情況,結合法理、情理開展調解,對欠薪情況、款項給付方案等焦點問題進行確認,有針對性地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由李某限期支付工人工資,鄒某承擔付款的連帶責任。達成協議后,法院及時對協議進行司法確認,有效降低了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成本,讓矛盾糾紛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了化解。

“本來以為還要拖幾個月才能拿到錢,沒想到這么快!真是太感謝你們了!”拿到調解書的工人激動不已。

構建和諧勞資關系是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重要基礎。薪酬糾紛訴前調解工作室掛牌設立以來,在依法維護職工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上發(fā)揮了應有的作用。

騰沖市法院將繼續(xù)做實能動履職,預防和化解勞動關系領域重大風險,依法為勞動者解決心中的“煩薪憂酬”,努力為勞動者營造一個安全、穩(wěn)定、和諧的勞動環(huán)境。